北京市人事局副局长黄强近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北京市鼓励和吸引优秀文化体育人才来京创业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和《北京市鼓励和吸引优秀文化体育人才来京创业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出台。政策规定,海内外优秀的文化、体育人才进京创业、工作时,可以享受资金支持、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等待遇。
这项于3月1日正式实施的鼓励政策将文体人才划分为六大类,包括文化艺术名人、民族传统艺术专家、体育明星;获得国际及国家、省(部)级重大奖项的专业人才;曾供职于世界知名文化艺术传媒和体育团体的优秀人才;制作策划、编辑出版和体育科研人才;通晓国际文化体育市场运作惯例和资本运营规则的文化体育经营管理人才;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据介绍,这项政策充分考虑了文体人才的职业特点,允许他们进京后采取灵活多样的创业和工作方式。他们既可以创办文化体育团体或公司,也可以在北京市所属的企事业单位、文化体育群众团体等部门任职或兼职,甚至可以担任文化体育机构的联系会员、名誉职务及顾问。
根据这项鼓励政策,有突出贡献的文体人才可以享受北京市政府提供的专项资金扶持。聘用单位除可以为他们提供住房及租房补贴外,还可以对从业早、运动生命短等特殊专业的优秀文体人才提供转业保障金。此外,文体人才在京购房购车时可享受奖励政策,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时不受职称职数限制。所有优秀文体人才经过批准,可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北京市民的待遇。
黄强说,这项政策同样适用于香港、澳门、台湾的文体人才。他说,外籍文体人才如果申请到北京创业、工作,可以办理外国人居留手续并获得出入境便利,其在北京居住时间可由1年最长延至5年。
据了解,北京市目前已组建了专门机构对提出申请的文体人才进行资格认定。那些长期生活在北京的“北漂一族”,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