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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颁发的人员范围:

(1)银监会监管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核将获得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

(2)根据《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六条,证书的获得办法和程序:

①参加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相应科目的考试并取得通过的成绩;

②提出证书申请;                   

③通过资格审核;

④已获得公共基础证书方可进行专业证书申请;

⑤认证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认证办公室根据银行业从业人员所在机构提供的从业岗位和职业操守的相关证明进行资格审核。满足第六条和第七条的银行业从业人员将获得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相应科目的证书。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均为单科证书。

(1)公共基础为必选科目,通过公共基础科目考试及证书审核的银行从业人员将获得公共基础证书。

(2)专业科目(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信贷、个人贷款)为可选科目,考生可选择其中一科或多科报考。专业科目考试及审核通过后的银行业从业人员将获得相应单科专业资格证书。

(3)单独通过公共基础考试而未报考其他专业科目的银行从业人员,可申请公共基础证书。       

(4)单独通过专业科目(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信贷、个人贷款)考试,未通过公共基础考试的考生不能申请证书,只能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无需申请,在线成绩查询获得60分(含)以上即可自行进行成绩合格证明打印。成绩合格证明2年有效,2年内通过公共基础考试,且符合证书申请条件的银行从业人员,可于当年证书申请系统开放时同时申请公共基础以及专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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