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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机床操作工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定义

操作组合机床、机加工生产线,对工件进行切削加工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两项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10,操作技能考核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 120 min;技能操作考核:初级 240min,中级300 min,高级 360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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