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定义:从事移动电话机维修工作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7年;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或经本职业高级资格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资格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8年;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5年。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