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定义:
是专门从事物流行业的工作,在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中从事供应、采购、运输、储存、产成品加工、包装、回收的安排和物流相关信息的处理等工作的人员。
申报条件
(一)物流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员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相关专业及相关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报名材料
报名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审批表一式二份,并请提交以下证件:
(1)身份证复印件二张
(2)学历证书复印件二张
(3)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
(4)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不同年份不同地区,所需报名材料会略有不同,具体情况请参看当年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公告。
考试时间★鉴定考试:
鉴定考试一年两次,上半年5月份考试,下半年11月份考试,2012年下半年物流师统一鉴定考试时间:11月17日。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物流员不少于80学时;助理物流师不少于100学时;
鉴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