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简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起草的《经营师国家职业标准》是本职业培训鉴定工作的统一规范和基本依据。该标准全面、系统规定了助理经营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经营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经营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应该掌握和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并对三个级别的培训鉴定方法做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标准》,符合申报条件,经过正规培训并且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简称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由政府代表国家直接出具的从业者上岗和任职的基本资格证明。按照国务院三定方案,该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全国通用,并且可以按照国际公约进行国际互换互用。
二、职业内容
1、企业组织架构
2、企业战略管理
3、企业营销管理
4、企业文化管理
5、经济法规
6、企业领导艺术
7、企业生产运作管理
8、企业财务管
9、企业资本管理
三、申报条件助理经营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经营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大学本科(或同等学历)以上学历,工作2年以上,其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1年以上, 经本职业助理经营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经营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经营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大学本科(或同等学历),工作5年以上,其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经营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硕士(或同等学历)以上学历,工作3年以上,其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经营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助理经营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经营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级经营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工作12年以上,其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经营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大学本科(或同等学历)以上学历,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经营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硕士(或同等学历)以上学历,工作6年以上,其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经营师正规培训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经营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经营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认证对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部门经理(经营部经理、计划部经理、生产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企划部经理、供应部经理、市场部经理、销售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等,其它管理科室负责人),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