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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员

一、职业等级



职业划分电子商务师职业可分为: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四个等级,在社会上仅开放了电子商务员和助理电子商务师两个等级的鉴定考试。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申报流程



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考生,符合个人申报条件的,请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申报。但对已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的考生,均不纳入省鉴定中心个人申报范围。



1.申报条件查询:登陆省鉴定中心网站,在页面右侧“各工种鉴定情况综合查询”栏目查阅拟报考工种是否开考及其申报条件。



2.报名时间、方式:在网站“近期动态”和“焦点新闻”栏目查阅当年全国(省)统考安排,按照拟申报职业的报名时间,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东就业服务大厦(惠福东路546号)五楼服务大厅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3.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基本材料



1)《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请从“常用表格下载”栏下载);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其他材料



1)申报条件如提到职称、职业资格证,在报名时必需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条件如提到工作年限,在报名时需携带所在单位开具的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3)报考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的考生,需携带本专业论文,一式五份。



4.准考证领取:在考试前五个工作日内,考生携带照片(近期正面大一寸光面直边免冠照片,颜色要求为白色背景彩色或黑白照,尺寸大小为48毫米*33毫米)一张,凭本人身份证或鉴定费发票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现场核对准考证的个人资料,如有误应立即联系报名点工作人员予以更正。



5.成绩复核:在我中心对外公布成绩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请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地点提交《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成绩个人复核申请表》(可在 “常用表格下载”栏下载),逾期不予受理。



6.答辩安排: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综合评审的论文成绩、答辩时间和地点将有专人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请考生耐心等候或随时查阅省鉴定中心网站相关通知。



7.证书领取:请留意省鉴定中心网站“领证专栏”有关信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照片(近期正面大一寸光面直边免冠照片,颜色要求为白色背景彩色或黑白照,尺寸大小为48毫米*33毫米)一张,到广东就业服务大厦8楼证书科(810室)领取证书。



8.补考:单科不合格的新报考考生,合格科目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每个单科可补考一次。请根据自身情况在成绩保留期内及时参加补考并缴纳补考费用,逾期则视为考生放弃单科补考资格。



四、证书介绍电子商务证书是在中国电子商务经历了几年的应用与发展,正在走向以企业为主体的时候,电子商务人才定位与培养也成为受到普遍关注的重要课题。随着网络的发展,基于网络或者与网络密切关联的商务活动将越来越不可避免,换句话说,电子商务是不可避免的。电子商务从概念、理论到应用等各个方面都还不太清楚、不太成熟、不太确定,这就给电子商务人才定位与培养带来了传统领域人才培养所不具有的一些特殊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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