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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络)编辑师证书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网络编辑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网络编辑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网络编辑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网络编辑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网络编辑师申报条件

一、网络编辑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者。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者。

二、助理网络编辑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网络编辑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者。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三、网络编辑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

四、高级网络编辑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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