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名称
助理物流师
2.职业定义
物流师是具体从事供应、采购、运输、储存、产成品加工、包装和回收的安排以及处理物流相关信息等物流行业工作的人员。
3.职业等级分别为:
物流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经考试合格者,由中国职业教育资格认证指导中心颁发相应等级的技能证书,(全国职业教育资格认证证书CVEQC初级)、(全国职业教育资格认证证书CVEQC中级)、(全国职业教育资格认证证书CVEQC高级)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等,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报考条件
(1)物流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本职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
1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以上。
3 )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标准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5.考试时间助理物流师一般每年5月、11月两次考试。
6.考试教材《物流师基础》 《助理物流师》
7.适合人群第三方物流、公路与铁路运输、邮政、外贸、航运、快递、货代、船代、港口、仓储、配送等企业的操作、业务、策划及中高层经管人员;生产、制造、电子商务、超市等企业的相关操作人员及经管人员;交通、航空、铁道、航运、外贸、物资等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拟从事物流与供应链相关职位的待业人士(包括高校中物流管理、物流工程、交通运输、工商管理、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等相关专业的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