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数据资源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个人能力
家畜繁殖工证书

1.职业名称:家畜繁殖工。



2.职业定义:从事种畜饲养、人工授精作业的人员。



3.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模拟或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5.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人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6.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初级、中级不少于45分钟,高级不少于60分钟,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9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45分钟。



7.鉴定场所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应在工作现场进行,并配备符合相应等级考核的设备和工具等。


就业数据资源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