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人才享受“技术津贴”
《门头沟区优秀人才选拔奖励管理办法》(讨论稿)目前正在制定中,据透露,该办法规定,给予区级优秀人才一次性5000至10000元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重奖。区级优秀人才在4年管理期内,享有以下待遇:自批准之月起,每人每月发200元专业技术津贴;每年安排一次健康查体;夫妻分居两地的区级优秀人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其配偶、子女可优先调入北京市。配偶、子女属农业户口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优先办理“农转非”手续;每年安排不少于2周的休假(已有休假制度的单位不再重复安排),不足2周的可以补足。
办法所指区优秀人才是指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方面代表门头沟区领先水平、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教育、卫生、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其选拔范围和条件包括,凡在门头沟区工作二年以上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均可参加区级优秀人才的评选。推荐选拔区级优秀人才的重点是知识、技术和管理创新能力突出的优秀中青年人才。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对区级优秀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办法。每两年选拔一届,每一届管理期四年,管理期满即自动终止区级优秀人才资格,同时不再享受有关待遇,可参加新一届区级优秀人才的推荐、选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