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八年辞退公务员近二万
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自1996年实施至2003年的8年间,据人事部统计共有1.9374万名不合格公务员被辞退。年均近2500人,按照全国近500万公务员计算,公务员年辞退率约0.05%。
截止到去年统计时为止,北京市8年辞退公务员300多人。
同样在这8年间,全国共有3.2549万人主动辞去公务员职位。粗略估算,公务员的流动率在1.25%左右。
国家公务员制度中,对于公务员流出的术语叫做“出口畅通”。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出台,对公务员的辞职辞退作出了规定;1995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目前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已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该制度完善了公务员制度的“出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