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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选拔享受政府特贴人员

  近日,记者从市人事局获悉,从2004年到2010年,全国共选拔4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4000名。2004年,人事部下达给我市的控制指标数为72名。


    据了解,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对象是: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重点是在关系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及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专门人才。公有制经济成分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选,均可以按选拔程序推荐。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必须是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同时,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相应条件。


    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中央财政每人一次性发给津贴2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市人事局要求,各单位要严格选拔数量,按照有关要求,切实把为北京市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选拔出来。推荐人选时,对公有制经济成分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单位要给予同等待遇,做到一视同仁。


    另悉,向市人事局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28日,下载申请表格及查看详情可登陆http://www.bjp.gov.cn网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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