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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将招募大学毕业生从事社区工作
    6月2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将招募6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龙海市、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等县(市)从事社区工作,服务期限为两年。服务期间,每名毕业生将获得由省财政提供的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 
    据了解,此次招募的对象为漳州市生源的省内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在招募方式上,市民政局、人事局将根据《漳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审查考核工作方案》进行量化评分,按量化评分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60名参加体检,之后根据体检情况确定人选,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正式招募人员。
 另悉,除了每月固定补贴以外,每名服务社区的毕业生在服务期间还将参照服务社区所在的城市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由所在街道(镇)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社区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此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将在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公务员、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方面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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