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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评选杰出人才 当选者最高奖50万元
    记者昨天从泉州市委组织部知工办获悉,第二届“泉州市杰出人才奖”评选和“泉州市优秀人才”选拔于昨日正式启动。本届活动拟表彰“泉州市杰出人才奖”和“泉州市杰出人才提名奖”10名,其中前者不多于3名。“泉州市杰出人才奖”获奖者每人奖50万元,“泉州市杰出人才提名奖”获奖者每人奖5万元,并通过大会表彰和媒体宣传等方式,给予精神鼓励。

    此外,今年还将选拔“泉州市优秀人才”100名左右,当选者每人每月发给生活津贴800元,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需就学的,可按其需要,照顾进入户口所在地的公办学校就学。

    根据泉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泉州市杰出人才奖评选暂行办法》,参评杰出人才奖须具备六个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领域、应用研究领域、技术发明领域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大成果,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国家、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社会科学奖三等奖及以上;获得泉州市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

    二、运用自己的高新技术成果或先进管理经验,创(领)办或管理高新技术企业,对泉州市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生重大推动作用;或在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取得重大成就的。

    三、在城市规划建设、三农、节能环保、公益慈善事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得到同行公认,在全国享有较高声誉的。

    四、在教育、卫生、宣传、文化和政法等社会事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得到同行公认,在全国享有较高声誉的。

    五、在新工艺、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或传统工艺的继承、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其技艺在同行业处于顶尖水平的。

六、在其他行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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