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旅游城市“互通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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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部分)旅游城市旅游局长协作会议是全国重点旅游城市交流经验、协商合作发展的重要会议,每年举办一次。今日,来自北京、广州、深圳、成都、昆明、海口、石家庄、厦门、呼和浩特、乌鲁木齐、太原等26个城市的旅游局长、副局长及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公约》的内容包括:本着旅游资源共享的原则,各旅游城市加强在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建设方面的合作,制订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相对方的投资者开发旅游资源、建设旅游项目;各城市积极开放本地的旅游市场,共同设计适合相对方旅游者需求的旅游线路;各方积极努力联系和协调民航、铁路和公路部门开通对方间的航线、包机、旅游专列和公路客运,实现旅游客源互送;积极鼓励和推动双方有实力的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旅游企业集团,支持多种形式的有益合作等。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