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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再安置300万人

    就业、再就业是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大事。近日在济南举行的全省就业工作会议,从资金、政策等方面,实实在在地给就业工作增添了助推燃料。

    
上半年就业增长大于失业增长


    今年上半年,全省就业增长(含新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和转业军人)大于失业增长。从1998年到2001年,全省每年新增就业岗位80万个,到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达100多万人次。目前,全省从业人员已达5475.3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1885.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3.6%以内。


    但是,全省的就业形势还很严峻。今年上半年,全省城镇登记失业37.6万人,在中心、出中心未解决劳动关系以及未进中心的下岗职工52.6万人,加上往年结转,全省政策范围内下岗失业人员102.5万人。每年还有90多万城镇新增人员需要安排就业。

    
筹集资金建立小额贷款担保资金


    会议提出,省里要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扶持力度。


    为了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中央要求省和地级以上城市都要建立下岗失业人员贷款担保基金,所需资金主要由同级财政筹集。省委、省政府确定,从今年开始筹集1亿元资金,用于省级小额贷款担保资金;从省长预备费中拿出1500万元,用于安排省属企业困难职工再就业。


    此外,对于下岗失业人员,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就业问题:开发公益岗位,托底安置一批;实施再就业援助,帮扶安置一批;开展再就业培训,促进安置一批。

    
3年内再安置300万人就业


    会议提出,从现在起到“十五”末,力争用3年的时间,全省实现就业和再就业300万人(其中解决困难群体再就业60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输出1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全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把服务业作为新增就业的主渠道。目前,我省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第三产业增长弹性大,社区服务、商贸流通、餐饮宾馆、旅游观光、金融保险、娱乐体育、交通通信、中介服务等,应作为扩大就业的主要领域。


    更好地发挥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在,全省60%以上的新增就业是通过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的,这不仅解决了国有企业就业岗位不足的问题,缓解了就业矛盾,而且推动了人民思想观念的转变,加快了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进程。要通过简化审批程序、提供税收优惠、疏通投融资渠道、调整政府采购方向等措施,加快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通过扩大对外开放带动就业增长。加入世贸组织后,要抓住有利时机,把对外开放和扩大就业紧密联系起来,大力搞好招商引资,兴办外资企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净增就业岗位成考核目标


    这次全省就业工作会议,提出了要落实“三个体系”,来建立健全全省的就业机制。


    目标责任体系:今后,省委、省政府将把净增就业岗位、解决困难群体就业、落实就业政策和加大资金投入,作为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要的考核内容,量化指标,督促落实。


    政策法规体系: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劳动法》为核心,融地方法规、规章办法于一体的促进就业的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将我省就业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决定》,经修改后即将下发实施。省里还将出台《关于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办法》、《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有关税收扶持政策的通知》、《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的办法》、《关于鼓励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分流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办法》等政策办法。明后两年要制定出台《山东省促进就业条例》、《山东省失业保险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规章,力争“十五”期间,形成一个符合山东实际、政策完善、法规规章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


    管理服务体系:从我省促进就业的实际出发,要突出抓好两个环节。一是在街道和社区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省委、省政府决定赋予街道、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职能,在街道和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设立负责劳动保障事务的机构,所需人员从现有人员中调剂。二是在劳动与保障系统建立管理服务平台。从传统的管理模式中解放出来,改变政府包揽一切的做法,运用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让社会共同参与,发动全社会力量开展创业培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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