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定价”该由市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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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罢这一消息,笔者不敢苟同这一做法,因为为人才“定价”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干预。之所以这样说,理由有二:其一,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人才“定价”不符合目前的人才市场规律,是行政干预的典型表现。我们知道,市场经济的显著特征之一就是优化资源配置,人才资源作为市场经济的一部分,也必须充分体现“优化配置”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企业已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新格局,对人才实行优绩优劳的报酬机制应由用人单位说了算,而不应该按照政府的要求去做。如果人才的“定价”由政府拨款,这当然不成问题,问题是,目前许多企业的经营水平不尽一致,怎能用统一的标准去“度量”呢?有些企业甚至连工资都发不出,一些人才却享受这种“殊荣”,这样的行政干预难以贯彻始终。其二,容易造成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十堰市为人才规定最低“月薪”,这实质上是一种平均主义的表现。人才有优有劣,现实生活中有文凭没水平的大有人在,对人才的界定以文凭为尺度,为标准,这样做有失公允不说,有了这样的规定,一些人就会不思进取,养尊处优,熬年头,混日子,反正有“最低工资”做保障,这样很容易助长一些人的懒惰思想,不利于奖勤罚懒机制的建立。
当然,十堰市为人才“定价”的初衷是好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留住人才,吸引人才,但这样做是否合理可行,却值得人们商榷。其实,留住人才也好、吸引人才也好,并不单单表现在“酬劳”上,中组部部长曾庆红曾说,要用感情留人,用事业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适当的待遇”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此外还有感情和事业。人活在世上并不都为了金钱,营造一种良好的人际氛围和环境同样显得重要,有一种蒸蒸日上的事业,有一种很好的工作环境,它往往比酬劳更有吸引力。倘若北国春常在,何劳大雁往南飞?一个地方人才环境宽松了,工资低点贫穷点都没啥,思想上的禁锢和对人才的不尊重才是最可怕的。营造好了人才成长环境是不愁揽不到人才的,就知识分子们而言,人格的尊重往往比物质的需求更重要。
市场经济也是一种人才经济,它要求人们必须用新时期的人才理念来诠释人才新概念,不能用计划经济时期的思维方式来诠释今天人才的内涵。如今,人才的概念已与过去的人才概念不可同日而语,靠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手段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不仅是不明智的,也是一种徒劳无益的无谓之举。人才“定价”还是市场说了算好,政府应尽量少干预。(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