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厦大合作交换培养本科生
11月25日上午,国内两所著名综合性大学——山东大学与厦门大学正式签署校际合作协议。其中规定,双方每年将互派30至50名二至三年级的本科生到对方学校相应专业学习一年。
这是山东大学继10月25日与武汉大学签署全面合作协议之后,在探索与异地著名高校全面合作办学方面又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山东大学全方位开放式合作办学的重要步骤之一。据了解,同样的合作在山大是第二次,在全国也是第二次。
按照校际合作协议规定,今后双方将互派教师、互派学生、互派干部,到对方执教、讲学、进修、学习或挂职锻炼,学生在对方学校修课,双方互相承认学分;两校的图书馆、实验室相互开放,互通学术信息,开展合作研究,就共同关注的领域两校将联合申报和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课题,联合组建科学研究中心;在学校管理方面,两校将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办学思路、开展合作研究,在相同相似的重大改革举措方面实行联合互动,以求最佳的效益。
在备受关注的交换培养本科生方面,双方的优势学科或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将根据对方的要求接收对方学校派遣的本科生来校学习。双方派出的本科生在对方学习期间应遵守对方的校规校纪和学籍管理规定,同时享受对方学生的相同待遇,如安排食宿、借阅图书资料、发放学生证和校徽、评定奖学金等。双方互换的本科生按各自学校规定标准在己方学校交纳学费,按对方学校规定标准向己方学校交纳住宿费。对互换本科生,两校互相承认学分、互相出具成绩单及学习证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