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之前干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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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今译:认为防备十分周到的,就容易松懈斗志,麻痹轻敌;平时看惯了的,往往就不再怀疑了。秘计隐藏在暴露的事物里,而不是和公开的形式相排斥。非常公开的往往蕴藏着非常机密的。
职场谋略:熟视无睹,常见不疑,这是人们观察社会现象时常犯的毛病,瞒天过海就是巧妙地利用这种错觉来掩盖职场行动的一个谋略。比如想跳槽或调动到利于事业发展的单位,一定要悄悄进行,只有确定后才能向领导坦白公布。
我大学一毕业就分到一家物资公司,那里没住房,连工资都不能正常开,我一边工作一边抱怨自己运气不佳。但我的主任告诉我,不满意别说出来,分内的工作要努力干好,同时,悄悄地为换工作做准备,否则的话,别人认为你工作不踏实,不负责任,有重要任务不敢给你。即使你在工作中的失误是无意的,别人可能认为你是有意怠工,到时你会吃大亏的,说不定你想走还走不了。于是,我采纳了主任的意见,一边干好工作,一边默默地参加各类应聘。当一家军工企业决定聘我当写手并向物资公司发商调函的时候,我才正式告诉物资公司的经理。经理得知我要走,还有点恋恋不舍。
我在军工企业工作三年,下了不少功夫学习理论,既方便了工作,也为我后来参加公务员考试做了铺垫。这也算我瞒天过海职场策略的成功之处,但接着就是我瞒天过海的职场策略的失败。公务员考试笔试过后我便把消息告诉了领导,可是,结果一时半时出不来,我走不了,还得在那里工作。2002年11月,领导改变了对我的看法,批评我工作不认真,并一直问我何时走人,搞得我很尴尬,也很狼狈。
当然,话又说过来,瞒天过海的职场策略是要灵活运用的,比如有合同约束,你必须在离开单位的一定时间内向单位报告,不这样,单位也许会把你告上法庭。我们跳槽的目的就是利于事业的发展,若身陷官司事务,那就得不偿失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