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留学不再收“培养费”
教育部近日就简化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审批手续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及各高校应将自2002年11月1日以来收取的“自费留学高等教育培养费”退还当事人或其委托的合法代理人。涉及2002年11月1日前后的相关事宜,应按照各自的政策界限分别掌握,各地和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全部善后事宜和档案保存等工作。
我国从1990年开始实行“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收取高等教育培养费”的制度。10多年来,全国约有30多万自费生出国留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