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
200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开始报名,新报名的考生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请表》一式二份,提供学历证书、进修证明原件、复印件、反映设计业绩和职业道德的证明文件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两张。对已参加过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持准考证直接报名。所有考生都须填写《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各市报考人员经当地建委(建设局)初审后,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驻济部属、省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到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底,考试时间定于5月10日至13日进行。
报考条件:
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人员,除续考人员外,不再办理新的部分科目考试;新参加考试人员按照“2003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申报;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综合性中型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二级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新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2003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报考;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四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