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数据资源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济南
济南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有调整

    日前,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济南市2003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新近出台。政策规定,对济南市农村生源的省、市级优秀毕业生,有接收单位的,允许在市内四区及市直属学校范围内就业。


    2003年是高校扩招后大学生就业的第一个高峰年,全市共有师范类毕业生1189人,其中研究生49人、本科生899人、专科生241人。市教育局要求,济南市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要服从济南市各级各类学校的需要,重点充实基层中小学;鼓励用人单位不受专业、生源地和接收时间限制,接收硕士(含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并享受济南市的有关优惠政策。对于国家计划招收的外地生源师范类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来济南市就业,暂无接收单位的,可由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接收手续,再推荐就业单位;落实“优生优用”的就业政策,对济南市农村生源的省、市级优秀毕业生,有接收单位的,允许在市内四区及市直属学校范围内就业。鼓励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到偏远地区、乡镇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引导师范类毕业生到偏远学校和农村学校任教,鼓励师范类富余学科毕业生到外系统就业或自主创业。


    为了增加毕业生就业工作透明度,给毕业生创造公开择业、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济南市将实行师范类毕业生需求信息登记、公开发布制度。凡需录用师范类毕业生的用人单位,须到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由市教育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会同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通过高校、市教育局信息网公开发布用人需求信息。完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制度。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用人单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单位持毕业学校发给毕业生的就业推荐信(原件)到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对就业协议进行鉴证,未经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的就业协议一律无效。市教育局欢迎优秀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来济南市教育系统就业,但必须在见习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据悉,济南大学和济南师范学校将分别于3月1日和15日主办2003届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市教育局将组织直属学校、县(市)区教育部门和民办中小学与毕业生进行洽谈、选聘。(完)

就业数据资源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