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兑现去年出口奖励政策
市外经贸局和市财政局21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开始兑现2002年出口奖励承诺。
出口企业以2001年实际出口为基数,2002年实际出口比基数增加部分,按0.015元人民币/美元享受政府的贴息政策,对应获贴息额在1000元以上的企业拨付贴息资金。资金拨付办法是,先由市外经贸局初审,上报市财政局复核后,再拨付到有关企业。根据省外经贸厅和省财政厅《2002年度山东省鼓励扩大外贸出口的政策》,济南市将对2002年度市级及以下企业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按实支利息额的25%进行贴息;同时,省有关部门再按25%进行贴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