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再就业优惠证下月发
记者日前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作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享受优惠政策的凭证,《再就业优惠证》目前已在全省七市发放。
据介绍,今年1月13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劳社[2003]4号),要求全省各地尽快给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但发放时间不做统一要求,有条件的市可以尽早发放。
截止到3月19日,山东省已完成印制《再就业优惠证》的有15个市,济南、潍坊两市还未印制;已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的有东营、烟台、泰安、威海、日照、滨州、德州七个市,其余10个市还未发放。
记者随后从济南市就业办获悉,济南市《再就业优惠证》有望下月发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