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数据资源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济南
济南市率先试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济南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日前启动。


    近年来,济南市企业由于面临的涉外法律事务日益增加,迫切需要一批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的高层次人才参与决策和经营,以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为此,济南市确定了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山东小鸭集团、济南四建集团3个单位为首批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单位。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全面负责企业合同管理、商务谈判、知识产权、工商登记、招投标、改制重组、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制定、实施企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法律顾问机构;主管法制宣传培训及推荐下属单位法律事务负责人;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目前,济南市正抓紧制订具体方案,力争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市企业中全面推行这一制度。(完)

就业数据资源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