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近期颁发两证
记者获悉,我市近期将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合格证。据了解,本次考试单科合格者成绩保留一年,考试不合格的科目可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两科考试。
申请认定高中、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人员,且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均合格者,12月22日至23日到济南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办证。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的人员,且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均合格的届时咨询各报名点或各县(市)区教育局。
据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有效期5年,五年内没有取得教师资格的,应重新参加考试。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报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