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次清查干部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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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清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检查对象是县及县以上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以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在职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国有中型以上企业领导干部。干部档案材料中记载的八十年代以后获得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以及党校学历,特别是在职学习获得的上述学历、学位,是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
在此前下发的通知中强调,对在学历、学位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干部,本人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表示放弃虚假学历、学位的,由组织人事部门予以更正,不追究本人责任。不主动说明情况经检查发现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监管部门查处。对今后仍用各种不正当手段搞学历、学位的,则从重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