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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1”辽宁两校尝鲜

    从省教育厅获悉,在2003年高考全国将有32所高校根据专业要求,自主确定“3+综合+1”之中“1”的选考科目和在录取时对选考科目的使用,这32所高校中辽宁省有东北大学和大连理工大学两所。

  

    2003年高考“3+综合+1”科目设置方案中,“3”指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是指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6门学科的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4门为必考科目,“1”是指高等学校根据招生专业要求,从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6门学科中选择一科作为选考科目。

  

    省招考委和省教育厅决定,2003年只在有加“1”要求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和“211”工程院校中进行“3+综合+1”方案的试点。其他高校实行“3+综合”方案。截止到目前,有关教育部门共收到32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和“211”工程院校对选考科目即“1”提出了要求。


    200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将根据各批次的招生计划,按照“3+综合”四门必考科目确定各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依据4门必考科目的总分在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内按高校要求进行投档,选考科目“1”不计入考生总分,也不单独对“1”划线,在录取时由高校在投档范围内根据招生专业要求自主使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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