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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就业指导中心“安家落户”

    记者从沈阳市人事局获悉,为了缓解应届毕业生存档难,配合市政府“先落户、再就业”的人才引进政策,近日我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面向2003年应届毕业生推出了就业代理服务。


    据介绍,以后凡是国家普通高校专科、高职以上的本地应届毕业生和省部属高校专科、高职以上外埠应届毕业生都可以将档案交给沈阳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代为保管。该中心还将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办理落户沈阳的手续或者办理升学、就业、结婚、生育、出国以及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和入党晋级等手续并开具相应证明。


    该中心韩主任介绍说,最近几年来,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交接工作比较混乱。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大专院校学生在毕业后因为暂时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或者因为出国、考研以及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等情况而无法将母校转来的人事档案妥善保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只有人事部门及其所属的人才中心可以保管无人事权单位人员的档案,目前各人才中心所保管的主要是社会流动人员以及同原单位脱钩或者原单位改变所有制的会计师、律师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企事业单位新聘用或辞职、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档案,其中尚未找到工作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数量很少。


    针对市政府出台外地优秀人才可以先落户、再就业的政策,该中心推出先替他们落户、存档,等找到合适单位后再从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口中转出去的服务。另外,无法妥善保管档案的往届毕业生也可以向该中心申请代为保管档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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