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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城给家教上“双保险”

    随着寒假的来临,各种形式的大学生家教“市场又一下子火了起来。然而,许多大学生们不知道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收入和人身安全,然而,许多学生家长也担心请来的“小”老师由于没有经验,反倒耽误了孩子的正常学习。为此本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宣传部长赵日刚先生。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家教行为、防止利用聘请家教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帮助大学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对我市各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从事家教工作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各高校都要逐步成立各自的学生家教业务管理中心,把在校大学生的零散家教行为纳入到各自的管理中心或者勤工助学中心进行统一的管理和高度。今后凡是未经批准的大学生个体家教行为,均视为违规行为。各高校除了通过家教业务管理中心免费为在校大学生介绍家教工作以外,还应当加强同社会家教服务中介机构的联系或者建立合作关系来拓宽学生的家教来源。


    对要求通过学校家教业务管理中心从事家教活动的学生,学校还要考评他平日思想品德、行为表现以及学习成绩等各方面的自然情况,对其是否符合任教条件进行界定,使所有的大学生“老师”们都持“证”上岗。


    另外,通过中介机构充当家教的,还要建立大学生、中小学生家长与中介机构的协议制度,来保证受聘大学生安全授课,让中小学生家长对教学质量放心,从而最大限度地杜绝和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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