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教师“持证”上岗
记者在辽宁省劳动保障厅了解到,今后,职业培训教师也要持证上岗。到2005年,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师均要取得任职资格。
据辽宁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培训需求的增大,培训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剧,让一些跟不上市场脚步的教师充斥在培训岗位,是培训市场的需求。
今后,劳动保障部门将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制度,对职业培训教师开展政治理论培训、上岗资格培训和业务培训;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开辟多元化师资来源渠道;建立定期考核、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