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把自己“租”出去
记者在辽宁人才中心了解到,人才租赁的业务范围正在扩展,以往主要派遣有工作经验的人才到外地就业,现在将应届毕业生也纳入了人才租赁。到目前为止,两个多月内已经有40多名沈阳及周边的应届毕业生在上海、福建等南方5省市被用人单位“租用”。
据介绍,人才租赁又称人才派遣,是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人才服务机构租借人才的一种新型用人方式,也是一种新型用人方式,也是一种高层次的人事代理服务。人才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和派遣人员分别签订人才租赁协议、人才派遣合同,以规范三方在租赁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在租赁期间,用人单位与租赁人员不发生人事隶属关系。
据悉,今年辽宁人才中心与南方5省市人地交流机构建立了长期联系,根据那里的需求,推荐毕业生赴南方就业。由于就业环境较好,工作报酬颇丰,很受学生及家长的欢迎。据辽宁人才中心毕业指导处刘处长介绍,这是双赢的尝试,有效地解决了单位“要人”和“用人”的矛盾。用人单位不必过多储备人才,通过人才租赁请到合适人才,成本不致太高;同时又能帮助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渠道。
东北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小吴通过人才中介被“租”到上海的一家知名外资企业工作。他告诉记者,他对这份工作很满意,仅凭自己的力量很难在上海找到工作,他希望在这段时间里可以开阔眼界,积累工作经验,为今后的发展打好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