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就业新政策请你看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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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省教育厅毕业办将组织专人,利用一切渠道,快速、高效地收集当前大学生毕业生需求的就业信息,通过媒体向毕业生宣传,改变过去自下而上、又自上而下,按规定时间集中统一的方式。
省内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证和就业方案编制,采用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报到:省内高校到驻沈阳中、省直及在省工商局注册的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改变过去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发放不同步、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分别到毕业办办理落户手续的方法,实行落户介绍信随同《就业报到证》一同发放。
升学、出国留学、学籍变动、在校保管档案等不需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相关材料,改为由学校审核后,名单报省教育厅毕业办备案。
改变过去毕业生先去省再到市报到的做法,省外高校辽宁生源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的,可持报到证直接到所在市调配部门报道(师范类到教育局、非师范类到市人事局)。市调配部门可先行办理报到手续,再分批将报到的学生名单传给省毕业办,由省毕业办将回市就业学生的档案及相关材料及时邮寄给市调配部门。
派遣:派遣到驻沈阳中、省直用人单位的省外高校毕业生,由用人单位统一到省毕业办为其办理换发《就业报到证》及落户手续,改变过去由学生本人分散到毕业办办理相关手续的做法。取消驻沈阳以外的中、省直用人单位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协议书签证,接收单位可以先行办理接收手续,再将接收毕业生名单报省毕业办备案。
今年毕业生派遣工作由以往一次派遣改为多次派遣。
档案: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其档案、户籍等关系可以由学校或者政府所属的毕业生指导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省毕业办积极帮助推荐学生就业,为找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为出国、升学的毕业生出具相关证明,两年后还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关系转入各级政府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违约:由于非典疫情引起的违约行为,省毕业办和高校免收违约金。
求职电话:省毕业办还增设一部热线电话024-86238983,为高校和毕业生提供就业咨询服务。毕业生还可以登陆辽宁信息网www.lnein.edu.cn或通过电子信箱lncgsc@mail.sy.ln.cn交流信息。(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