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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首批培训开始

    沈阳市为加强社区就业服务的基础建设,决定在每个社区(乡镇)聘用2名就业服务人员,并由市劳动保障局安排进行上岗培训。这是沈阳市开发公益性岗位的首批培训。


    培训对象:为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特别照顾其中就业困难群体。培训结束后,受聘人员将回到社区从事基层就业服务工作,并持证上岗。


    培训内容:系统讲解培训劳动和社会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职业道德方面的业务知识,以及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


    报名须知:参训人员持个人身份证、《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档案编号、寸照一张。市内五区报名地点统一在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大厅,其他区、县(市)报名地点自主确定。


    报名时间:7月9日-11日 8:30-17:30;7月12日-13日 8:30-12:0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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