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规”出台 洗染业更“清白”
日前,记者从沈阳市个体劳协了解到,《沈阳市个体洗染行业服务规范》正式出台,这部行业自律的规范对提高洗染质量和减少消费纠纷将起到积极作用。
约束对象
沈阳市13区、县(市)加入个体洗染行业协会的个体洗染店,共有1000多家。而其他性质的洗染企业或未加入行业协会的个体洗染店不在该《规范》约束范围之内。
规范权限
《规范》属行业规范,但沈阳市洗 染行业协会负责人陈宝东表示,这部规范要在实践中不断予以完善和补充,在实践一年后要向市人大、政府等部门申请正式立法,争取使它成为沈阳市洗 染行业的大行业法规,或者说是为大洗染行业立法奠定基础和准备条件。
四个特点
1、确定了洗染品免费保管期、有偿保管期和失效期,即约定取物日第2天起3日内为免费保管,免费期后90日内为有偿保管期,每日可收取洗染费3%以下的保管费;
2、洗染过程中双方要签订服务合同,合同统一制定;
3、经营者和消费者责任划分明确,根据规范双方各自承担自己责任;
4、赔偿标准不仅实行一般赔偿和特殊赔偿,双方还可约定保质洗染,不同价值收费不同,如发现洗染质量问题,按约定价值赔偿。
消协采用《规范》调解纠纷
沈阳市消协的吕家吉表示,消协部门也将采用《沈阳市个体洗染行业服务规范》作为纠纷调解的依据。而个体洗染店以外的洗 染企业如不认同该规范,消协部门仍可以用沈阳市工商局1996年7月发布的《洗 染行业服务质量管理办法》予以调解。他认为,沈阳目前尚没有大的整个洗染行业的协会,如果出台约束整个洗染行业的规范,或者将这个规范经实践后形成地方法规,将更有利于纠纷的调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