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
记者从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获悉,200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办法已经确定。
报名时间:11月10日-30日(周六、日正常休息)
报名地点:所在县(市)、区财政局;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和平区七纬路10号)
报名条件: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方法是取得学历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的总和,时间到今年12月31日止)。
另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2004年5月29-30日。
考试科目:
初级: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中级:中级会计实务(一、二)财务管理、经济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