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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毕业生可“转送”人事局

    有的毕业生派遣到沈阳却查不到档案,有的已迁移出户口却不知怎样落户。记者近日获悉,针对沈阳目前接收毕业生档案转递和户口迁移等方面出现的诸多问题,沈阳市人事局向各院校下发紧急通知,就有关接收毕业生档案和户口管理规定提出了要求。


    三类毕业生由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转送或迁移至沈阳市人事局:沈阳市生源未就业的毕业生如本人愿意将档案和户口转回沈阳的;派遣《报到证》开到沈阳市人事局,包括沈阳市以外生源在沈阳市办理先落户后就业的毕业生;派遣《报到证》名头为沈阳市人事局某单位的。


    到沈阳市所属用人单位就业、其派遣《报到证》名头为这些单位的,如果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要将档案和户口转移或迁移到国有企事业单位,也可统一转送和迁移到市人事局毕业办,由其转到用人单位,户口迁移证需自带;如果是非公有制单位,学校可将其档案和户口寄或送到沈阳人事局毕业办。


    另外,毕业生因出国、考研等暂时不就业的,根据其本人意愿,如果毕业生将档案寄放沈阳市,毕业办也可代其保管。毕业生要落户的,需持人事局开具的《国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学历认定证明》和户口迁移证、落户地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到所要去的地区派出所办理户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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