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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创业孵化基地将突破100个
    “十二五”期间,长春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将全面加速。通过加强和规范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高和完善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功能、服务水平,为创业者提供低租金、低费率、一站式服务的创业环境, 提高创业成功率,不断促进小企业的生成和发展。力争到2015年,创业孵化基地达到100个,年新入孵小企业100户,年新增就业1000人以上。
  围绕扩张汽车与零部件、农产品加工、轨道客车和装备制造“三优”产业,做强先进装备制造、光电信息、生物和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五新”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建设一批符合区域经济特色、以创业为目的、服务设施完善、孵化功能齐全的创业孵化基地。

  新基地 新标准
  新建设的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将低成本建设,低门槛准入。
  为初创小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服务,并提供一般的代理服务,如工商、税务等入孵企业需要的开业相关手续。
  为入孵小企业提供金融、创业培训、创业能力测试、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和创业信息等服务。并提供创业项目推荐、技能培训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等服务内容。
  要引进中介机构,为孵化企业的发展需求提供必要的会计代理、法律咨询、评估、专利、人才猎头公司、战略设计、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服务。
  建立经营管理和技术研发专业团队,扶持孵化企业发展,扩大孵化企业成长规模,并做好孵化毕业企业的退出和搬迁,以及工商税务登记的变更等服务。

  “孵”化产业
  “长春产业缺什么,孵化器就孵什么”。“十二五”时期,创业孵化器将更凸显为城市转型发展“靶向孵化”的作用。2011年起,市政府重点投资建设科技型、专业型、产业型创业孵化基地,重点支持通过“长春市创业孵化基地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评价达到优秀的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扶持现有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功能的提升和孵化服务设施建设。
  科技型创业孵化基地。主要是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目的,以科研院所、大学的科技力量为依托,能够为创业者提供研究、生产、经营的场地,通讯、网络等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系统的培训和咨询,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支持,旨在对高新技术成果、科技型企业和创业进行孵化,使创业者发明和成果尽快形成商品进入市场,降低创业成本,提高企业成活率,最终使企业做大做强,为社会培育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
  专业型创业孵化基地。主要是定位准确,以高新技术企业为核心,大学、科研机构和中介组织参与,以契约关系为纽带,通过资源共享和创新要素的优化组合,对关键共性技术进行协同创新的利益共同体。科研机构在产业技术联盟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科研机构是产业技术联盟科技创新的主体,将立足于企业的发展需求和产业技术创新链的需求。
  产业型创业孵化基地。主要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主体,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深加工配套企业,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突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提高关联产业配套能力为目标,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产业战略合作联盟。

  扶持奖励
  2011年,长春市政府将原创业孵化基地奖励资金变为建设扶持资金,主要采取直接投资建设或参与入股的形式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围绕新兴战略产业,打造信息技术、文化创意、高端装备制造等科技型产业创业孵化基地。对符合长春市《长春市创业孵化基地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评价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政策性资金支持。长春市政府将原创业孵化基地奖励资金变为建设扶持资金,重点的孵化基地给予50万元、30万元不等的扶持资金,直接用于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和引领加快发展。
  对创业孵化基地每年申报考核评为优秀的,市政府给予该创业孵化基地20万元以上的建设扶持资金,该资金用于创业孵化基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创业培训、房租补贴等。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资金扶持。对入孵时间三年之内,孵化成功的毕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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