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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区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为扎实推进人才特区建设,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日前,长春高新区召开了长春高新区人才特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会议,进一步明确人才服务专员职责,全面落实人才服务工作任务。 

  今年3月,按照《长春高新区“人才特区”建设方案》要求,为深化服务保障机制,构建宜居宜业、安心贴心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在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长春高新区人才特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服务对象、工作职责、服务要求、监督考核等内容,要求服务专员在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话或走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人才需求,协助人才解决工作和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服务对象建立动态服务档案,随时将人才服务诉求、协调解决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记入档案,并做好跟踪服务,直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对于涉及管委会及高新区以外相关事项的,由服务专员带领或协调办理;对于服务专员所在部门不能解决的事项,报送至人才特区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解决。所有服务专员在为高层次人才服务过程中要尽职尽责,坚决杜绝“卡、拿、索、要”等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对违法、违纪人员严肃处理。按照《暂行办法》提出的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等标准,经人才特区工作办公室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从17个相关部门中确定了26名服务专员,为区内现有的省、市、区33名各类高层次人才服务。 

  会上,党工委副书记唐继东对服务专员如何开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下发了《长春高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管理暂行办法》、高层次人才情况简表、服务情况登记表及服务专员联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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