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管理员将考核后持证上岗
2006年初至今,长春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依法在对长春市600余家互联网站检查中,发现诸多违法违规问题,对40余家未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网站进行整改,对其中4家网站处以停止联网和停机整顿处罚,对7名网站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处以行政处罚。
此外,长春公安机关决定从2006年9月9日至9月24日,对长春从事互联网站管理的负责人、安全员和信息员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员考核合格证》,持证上岗。未取得合格证者,不得从事网站安全员工作。对未建立安全员制度或网管员未获得《合格证书》的网站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整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