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0家药店年内GSP“大考”
记者1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哈市所有药品批发、连锁、零售企业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GSP认证。
截至目前,哈市共有76家药品批发、连锁零售企业通过GSP认证。据悉,为遏制假药及漫天要价,国家药监局严令县级以上的药店、医药批发企业今年必须通过GSP认证。
据了解,哈市共有药品批发、连锁、零售企业一千六百余家,药品批发企业二百六十余家,药品连锁销售企业4家,零售企业一千三百余家。根据国家药监局的有关规定,地市级药品批发、连锁销售企业的最后认证期限是6月31日;县级以上药品零售企业通过认证的最后期限是12月31日;县级以下药品零售企业,国家将另行安排认证时间。在最后期限凡是没有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将被取消经营资格。目前,哈市进行现场认证的80家企业中,有3家药品批发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一家企业没有通过认证。
“在认证过程中,一些规模小、不规范、产品质量没有保证和不具备药品存贮条件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会被淘汰出局。”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韩副处长说,地市级批发企业必须符合相关的132条标准才能通过认证;地市级以上的零售连锁企业须通过186条相关标准才能通过认证;而零售企业也要符合相关的109条标准,才能取得GSP认证资格。为了体现此次认证的公平、公正和不徇私情,现场认证的检查员全部为异地认证,而且一次一分组。通过认证的企业,还要上网进行公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