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校改革招生计划
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黑龙江省教育部门把就业状况作为高校设置、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的制定、学科调整、高校评估及学位申报审核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这是省教育厅近日透露的。
据了解,黑龙江省教育部门要求对上年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的高校,要减少招生、控制招生或调减增幅。各高校每年度的招生计划安排与毕业生就业率挂钩。在年度招生计划安排中,对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和年度就业率低于平均就业率的专业,要严格控制或减少招生规模,必要时实行隔年招生或停止招生。高校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率还要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就业率将作为中专(中师)学校升格为专科或高职学校、专科(高职)学校升格为本科学校的重要条件。对连续3年本、专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的高校,要控制其专业总数,经过论证每新增一个新专业的同时,撤销一个旧专业或停止一个专业招生。在高职院校中大力推进“订单式”培养,推行“双证书”制度,培养学生“一专多能”。
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校评估和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凡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的学校,一律不得评为优秀。毕业生就业率连续3年低于50%%的高校不得申报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
黑龙江省教育部门还要求,在2005年前完成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建设工作,并与黑龙江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实现联网功能。将就业指导课列为必修课纳入高校教学体系,且不得少于24学时。各高校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就业指导队伍,就业工作专职人员与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1:500。(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