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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助学贷款政策出

    22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部门获悉,近日国家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学生的助学贷款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并将于今年秋季开学后全面实施。其中,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偿还贷款期限延长至6年内还清等,都是今年新调整的重大举措。


   在校期间贷款免利息


   据了解,目前学生在校期间借款时,借贷款的利息中有50%由财政进行补贴,其余50%%由学生个人负担。而调整后的政策规定,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从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


   延长还贷年限至6年


   对于借款学生毕业后的还贷年限,国家目前要求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还清。此次新调整的政策中规定,视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情况,实行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的办法。


   毕业一年内可调整还款计划


   新政策中规定,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或终止学业手续时,可以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一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贷款还本付息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还贷。另外,新政策中还规定招标确定助学贷款经办银行,高校借款总额进行包干,建立完善还贷约束机制和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学生信用档案等。


   据悉,此前已签订贷款合同学生的贷款发放、贴息、还款等办法继续按原规定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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