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考核办法给国企老总戴紧箍咒
“国企老总业绩考核不理想,将不再对其进行任命、续聘。”记者从刚成立不久的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新近出台的《吉林省省直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为省内41家国企掌门人戴上了紧箍咒。
该办法规定,对国企老总的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国企老总的工资按照经营业绩的考核结果,分为5个级别。当考核结果为E级时,绩效年薪为0;A级为2倍到3倍基薪之间。绩效年薪的6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4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等因素延期到连任或离任的下一年兑现。
对实现“不欠国家税金、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企业折旧、不欠职工工资、不亏损”的企业,如其经营者任期考核结果为A级和B级,给予负责人相应的奖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