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院校培养的法律人才应该具有商人思维。”日前,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挂牌成立召开的“中国财经法学教育研讨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长助理刘俊海开口一席话,立即引起与会者兴趣。
“商人讲求什么?商人是务实的,商人是创新的,商人是讲究成本的,财经院校的法律人才面向社会就要有务实、创新精神,要有成本意识。”刘俊海阐释道:“一个学校的竞争力关键在它的‘产品’,这个‘产品’就是学生。学校是‘生产者’,所以从‘产品’的设计、质量控制、营销等都应该对社会负责。”
刘俊海说,作为以培养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财经法律院校,应注重培养学生三方面的思维:商人思维、律师思维和国际化思维。“律师思维要求细腻、严谨、有风险意识。如果商人有大思路,律师就要为他搞‘精装修’。”刘俊海认为,这种复合型人才,更重要的还要有国际化思维。中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了,中国商人参与国际竞争时会遇到哪些问题,会有哪些法律障碍,都需要一种全球化思维来应对。“这是我们目前培养财经类法律人才时面对的最大挑战”。
刘俊海博士的话,引起了与会专家、院校负责人对目前法律人才培养现状的共鸣。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高宗泽会长在与财大学生聊天时,发现学生们的就业心态很值得关注。学生们在和走出校门的学长交流时,听到学长们都谈到自己会遇到“茫然期”:怀揣四年学业本领,来到工作岗位却不知如何入手,有的硕士看不懂财务报表,有的博士不会写诉讼状。
高宗泽会长说,学生刚出校门,有“茫然期”很正常,但如何缩短这个茫然期,却对学校提出了一个课题:学校如何面对社会,培养能尽快适应社会需要的财经类法律人才?
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会长王保树深有感触地说,高宗泽会长讲的情况确实应该引起关注。“我也接触过一些法官和律师,他们觉得我们的院校培养的人,一般没有三年不能适应法官和律师的工作,到律师事务所没有三年拿不下案子来。大学训练了四年,又实地训练了三年,等于学了七年的法律。”王保树说,“所以,复合型人才的形成不能仅靠大学教育,我一直感到我们的法学教育改革有很多深层次的问题没有解决。”
他举例说,拿法律思维的训练来讲,就与法律职业的要求相去甚远。由于我们的教学体制养成了学生们从小学、初中到高中,都是标准答案式的思维模式,这种单一的思维方法,告诉学生一个问题只有惟一的答案,不然就可能因为一两个问题考不上大学。
“学生们习惯了接受老师归纳的标准答案,但到了实际工作岗位上,如果你是法官、律师,要面对错综复杂的案件纠纷、争议,这种单一的思维模式就不灵了,也不会有人像老师那样手把手地条分缕析。”王保树会长说,这方面我们跟日本、韩国的学生差距非常大。而我们的很多老师不喜欢引导学生,学生也不喜欢分析法条,就希望老师消化完了以后讲给他。
目前国内共有389所法律院校。法学专业作为热门专业,遍布综合大学、财经院校和师范院校,但由此带来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仅以合格的法学专业标准来衡量,就可能出现人才培养模式的趋同化问题,面对现在这种人才竞争的大市场,恐怕就会出现就业的压力。
面对这种态势,各法学类院校都使出浑身解数,中央财经大学提出的财经法学教育重在培养复合型财经法学专业人才,就成为一个现实之解。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晨光说,财经法学教育应当和一般的高校法律院系有所区别,就像中国的武术流派纷呈,造就了中国武术的繁荣。如果我们培养的人只能打打长拳,那肯定发展不了。“中国的法律也一样,如果中国的大学培养的都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人,就无法适应现代国际社会的发展。”
警官学院院长霍宪丹认为,有特色的财经法学教育,不仅仅是财经跟法学两种知识的简单相加,它应该包括三个层次:掌握系统法律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财经、法律职业素养;具有整合扎实的法律基本技能。这三个方面的结合,才真正体现了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要求。“要实现这个目标并不容易,这绝不是单纯的高等教育能完成的。”
教育部高教司财经政法处处长李静直言不讳:我们目前的法学教育重理论、轻实践,仅限于法律知识的传授,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不是很适应。李静处长表示,国家教育部门作为宏观政策引导的政府部门,不会像以前那样,以行政命令一统到底,“我们会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充分发挥学校的作用,为学校、学生服好务”。
对刘俊海博士所倡导的培养商人思维的法学院学生,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轩表示赞同。他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已经注意到对学生商人思维的培养。“我们所提出的财经法学教育这个关键词,目的是希望跨学科发展法学教育,培养复合型财经法律人才。这样培养出的学生至少能够看懂财务报表,甚至能够到银行去做信贷员,这是传统的法律院系的学生做不到的。当然,缩短学生毕业的茫然期、适应期,还有很多课题需要去解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