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要求
近日,黑龙江省教育部门对外发布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对象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其中专门对教育学院专职教研员可否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做出了详细解释。
据了解,黑龙江省在相关的解释说明中提出,教育学院中的专职教研人员,因其从事的工作是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不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故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是,对于系统承担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一门及其以上高等学历教育课程的兼职教研人员,按高校拟聘教师职务人员,可以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对于单独设置的教研机构,不属于高等学校范畴,其在职人员也不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故其同样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