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家困难企业享受就业扶持优惠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了该市首批享受稳定就业扶持政策困难企业名单,这些企业如果承诺不裁员,将享受社保最长缓缴半年的政策。
据介绍,被认定的企业均须符合:依法参加社保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受当前经济危机影响,生产经营发生暂时困难且恢复有望,暂时难以支付职工工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和环保政策;已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并向社会承诺不裁减人员或少裁减人员等标准。
被认定的困难企业享受的照顾政策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对困难企业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年内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允许在一定时期内缓缴失业、医疗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09年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经核准缓缴期间,企业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企业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已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不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