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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吉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涨23.70%

    近日,2007年吉林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正式公布。2007年吉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了20513元,首次迈过两万元大关,同200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583元相比,上涨了3930元,涨幅约为23.70%。


  在公布的2007年吉林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中,共有5个市、县(市)超过两万元。长春市以24190元继续“领跑”全省,吉林市以23037元位列第二,松原市以22973元屈居第三。此外,超过两万元的市县还有延吉市22601元、前郭县20222元。


  有关人士分析,由于目前吉林省社会保险中的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和生育五大保险的缴费基数都是以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确定的,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生变化后,这五大保险的实际缴费金额也随之发生变化。


  今年,在规范劳动者收入分配秩序等方面,吉林省还将继续出招儿加以规范和管理。6月末,吉林省企业历史拖欠工资清欠率要达到100%;到年底,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今年吉林省还将着重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探索构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框架。继续开展“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专项执法督查,突出抓好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及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此外,吉林省将在今年完善和健全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在全省全面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启动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同时,吉林省还将全面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继续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相关信息发布制度,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建立企业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研究制定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积极探索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有效调节过高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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