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人民监督员上岗了
日前,杭州百余名人民监督员在富阳结束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开始上岗履行监督职责,这标志着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在我市全面展开。
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报经党中央批准后在全国检察系统推行的一项重大制度改革。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指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办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三种情形及其他办案情况实施监督。
从今年10月1日起,杭州市的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启动。经民主协商,产生了159名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三年。据了解,这些监督员中,既有法律专家,也有在纪检、监察和行政执法等部门工作的同志,还有教师、街道社区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的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完)